下月起,随意开启机舱安全门,冲撞值机柜台等不文明乘机行为,都可能被限制乘坐飞机。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意见》指出,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十种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限制乘机。这些行为分别是:
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
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
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
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
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
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重庆机场相关人士介绍,以往这些不文明乘机行为发生后,乘客要么道歉,要么通过法律途径被追讨赔偿。《意见》实施后,有过这些行为的乘客可能无法乘机。
根据《意见》,今后,民航局将会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建立信息推送机制。由做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和做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名单推送给民航局,由民航局按照规定程序纳入限制乘机名单。
《意见》明确,因严重影响民航飞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冯文彦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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