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揭授牌仪式现场。新华网 发
新华网重庆8月29日电(韩梦霖)8月27日,在重庆市检察院举行的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全市三级检察机关44个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授牌。这标志着“长江生态检察官”这一重庆市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取得标志性推广成果。
“全市检察机关要做好打击、保护、修复三篇文章,努力将长江生态检察官打造成为重庆检察的又一张名牌。”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表示,重庆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实打击非法捕捞、倾倒固废危废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抓好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办理,挂牌督办一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确保以“最严密的法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积极适应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管辖新变化,理顺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关系,配足配强生态检察办案力量,协调推进刑事证据审查、公益诉讼证据调查、诉前公告程序履行,实现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协同发力,打击与预防、惩罚与治理统筹推进。
此外,重庆检察机关还将强化生态修复和促进社会治理,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修复责任体系,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积极探索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第三方治理、损害赔偿磋商等生态修复新机制,建好管好用好万州林业、合川渔业及川渝跨界生态修复基地,充分发挥修复、警示、教育和宣传作用。
“‘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的推行,更符合专业化发展方向,更有利于实现公安、检察、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上的无缝衔接,更有利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形成,将开创全市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局面。”座谈会上,重庆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表示。
座谈会上,重庆市检察院还发布了5起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据介绍,2019年1月至今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3407件5652人,起诉2321件3748人。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长江岸线植物保护、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长江河道矿砂治理、长江沿线动物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体现了在“共抓大保护”背景下,检察机关聚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资源安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办案协作,以一体化办案机制凝聚共治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